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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松江區佘山鎮百姓縣政府
通知公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有悖法建造的動不起來產認為書》,現因憑借《華夏人們中華公民民事案件案件訴訟案案件訴訟案法》標準規程的另一方案始終無法到達,根據《華夏人們中華公民民事案件案件訴訟案案件訴訟案法》第9第十三條的標準規程,向你發布公告到達《責成責令改正拆掉選擇書》、《附有失法建造的總停產核實書》,參與出本公告模板哪日起,經二十日,即被視為下發。
超大附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違反法房屋的固定資產確認書》
二〇二五年三月一周